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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4
(三)国际收支运行评价
2008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交易总规模继续增长,与同期GDP之比达到131.5%,比2007年下降0.5个百分点。同时,国际收支保持较大顺差,经常项目顺差与同期GDP之比为10.4%,比2007年下降0.9个百分点。
表2: 2002-2008年上半年国际收支顺差结构
项目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上半年 |
国际收支总顺差 |
677 |
986 |
1794 |
2238 |
2599 |
4453 |
2636 |
经常项目差额 |
354 |
459 |
687 |
1608 |
2532 |
3718 |
1917 |
占总顺差比例 |
52% |
47% |
38% |
72% |
97% |
83% |
73% |
资本和金融项目差额 |
323 |
527 |
1107 |
630 |
67 |
735 |
719 |
占总顺差比例 |
48% |
53% |
62% |
28% |
3% |
17% |
27% |
2008年上半年,国际收支继续保持较大顺差,但增长势头有所缓和。2000年起,我国国际收支总顺差逐年扩大,2007年达到4453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年均增长53%。2008年上半年,国际收支总顺差超过2006年全年水平,但比上年同期仅增长4%,一些主要项目出现调整迹象: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增加、结构优化政策实施等因素影响下,出口增速放慢;由于世界主要初级产品价格上涨、国内需求依然较强、扩大进口政策效果显现,进口增速加快;随着我国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在“走出去”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当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消费需求降低,美国次贷危机进一步演变、恶化,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国内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明显,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资本市场持续波动和低迷,房地产市场风险增加。短期内,我国国际收支很可能处在一个变化的过渡时期,因此,要密切跟踪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时刻注意防范各种风险。
专栏2
近年来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的主要措施
近年来,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安全,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和改进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监管,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加强贸易外汇真实性审核。2006年11月,对贸易收结汇实行分类管理,在对大部分合法经营企业给予充分便利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贸易收汇与外贸出口明显不符的“关注企业”收汇和结汇管理。借鉴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经验,与商务部、海关等部门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建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企业的出口收结汇实施联网核查,加强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
实施服务贸易跨境资金流动的非现场监管。为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2008年2月,在全国推广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加大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分析、预警和监测力度。
规范个人外汇流入管理。2006年12月,颁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结汇实行年度5万美元总额管理,对超限额的结汇严格真实性审核;年度总额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动态调整,保证管理的主动性和可控性。同时,规范资本项目个人外汇、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等管理。
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2004年5月,对中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实行同等待遇,明确对外资银行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按国内外汇贷款管理,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外资银行对外提供的担保按对外担保管理,不得为境内企业的人民币借款提供外汇担保。2005年10月,将境内机构一定期限、金额以上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规范特殊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管理。2007年分阶段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2008年在2007年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短债额度。2008年7月14日起开始运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实施贸易信贷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汇管理。
规范外资流入房地产管理。2006年对外资购买境内房地产严格执行自用和实需原则,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外资准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并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管理。2007年5月,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的原则,限制返程投资设立或并购房地产企业,严格限制外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
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并购和返程投资等外汇管理。2004年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管理实行支付结汇制,一次结汇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经由银行直接划往指定的收款人。要求将外商投资企业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严格控制在“投注差”内。要求境内居民境外投资直接或间接设立、控制境外企业,应参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同时要求境内居民跨境换股交易应取得外汇管理部门核准。2005年10月,对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问题进行规范。
加大整顿外汇市场秩序的力度。大力推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季度发布外汇违法(负面)查处信息和逃逸类外汇违法企业信息。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出口项下已收汇未核销、进口不付汇、付汇不购汇、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及应用等专项检查和调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和跨境资金监测。加快完善国际收支监测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和统计功能,健全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制度,完善出口换汇成本监测、边贸监测、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等制度。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