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适度监管互联网金融

发布时间:2014-03-25 点击数:2355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日前人民银行意外地叫停第三方支付方式业务,此后市场风传央行下发严格限制第三方支付办法,互联网金融何去何从备受关注。央行昨日首次表态称,有关业务会在多方论证、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按试点原则开办,并重申鼓励互联网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不变,暂停相关业务意在防控风险。同时,央行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基调定调,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

央行昨日以答问方式发文指出,迄今为止央行已发放了250多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显示出鼓励创新的理念,但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码又让一些人觉得央行正变得趋向保守。对于央行是否在变脸的疑问,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

对于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一事,央行重申,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而非终止。人民银行将会同各方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金融实名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护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以维护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征求意见稿》仍在讨论

据央行数据显示,近年内地陆续发生了许多关于二维码支付的风险案件,客户因为扫描二维码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至于虚拟信用卡业务,由于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同时存在较大的冒名办卡风险。另外,虚拟信用卡发行与实体信用卡发行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必然引发发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对此前网上流传《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文内所提出的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平均每笔交易,以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见。又指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而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的修正。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央行称,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对此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不得进行非法吸收存款

同时央行特别强调,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把线下金融业务搬到在线的,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此外,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

                                              (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