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

发布时间:2009-05-25 点击数:1395
    最高额抵押权,又称最高限额抵押权,指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性交易所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抵押。它主要适用于连续交易关系、劳务提供关系和连续借贷关系等场合,是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制度。
    最高额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最高额抵押权是为担保将来不特定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
    二、预定最高限额。
    三、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其二,在最高额抵押存续期间内已发生的债权,纵已消灭,最高额抵押权也不消灭;其三,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担保的债权额并不确定;其四,最高额抵押未定存续期间时,抵押人得随时通知最高额抵押权人终止抵押合同;其五,最高额抵押有结算期;其六,最高额抵押成立与消灭上的从属性更为宽松;其七,实行最高额抵押时,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准,非以预定的最高限额为准;其八,实行最高额抵押权时,须证明存在债权。(中国典当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