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典当同业协会召开促进典当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10-11 点击数:1292


根据天津市典当同业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重点, 经六届四次会长会议提议,各会员单位负责人及风控管理人员于2023 年 10 月 9 日在天津凌奥集团 6 楼大会议室召开了“促进典当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

部署安排关于规范典当经营,促进行业发展三项工作。在全行业推行《房产典当合同》 统一文本,形成规范操作把控法律风险。此合同文本是针对法院在审理判案中提出的质疑及建议,在收集整理会员单位操作实践基础上,通过向部分会员单位多次征询修改建议,并经法律专业部门审定后形成的。推广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旨在应对典当司法诉讼中所遇到的难题,规范企业在办理房产典当业务中各环节的守规操作,提前预防、化解经营风险。

就《天津典当行业自律公约》 《天津典当行业诚信自律管理实施细则》 组织学习、讨论,征求对《当金息费率收取下限标准》制订及执行意见。重新修订完善的《天津典当业诚信自律公约》,新制定的《天津典当业诚信自律管理实施细则》从“提倡”与“不为”两个方面确定了典当经营管理十项自律管理行为。在全行业推行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对于强化企业自我约束、促进经营良性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实现天津典当行稳致远具有积极意义。

向会员单位征集2018至2023期间天津典当企业诉讼判决案例,编篡天津及各省市典当案件诉讼案例合集。梳理基层、中级法院对典当纠纷的判决思路。 为会员企业提供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的参考案例。

结合《天津市房产典当合同》 统一文本推广使用,特别邀请天津市和信公证处主任、天津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天津商业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兼职研究生导师、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杨晓铭先生,根据典当合同重点条款内容及所涉及案例,从防范法律风险、运营风险角度重点宣讲了典当合同与典当关系的确认;典当财产所有权人与实际用款人的典当关系确认;典当本金交付与当户支付费用的有效途径;办理续当手续必不可少的三个环节;法院对房产绝当的判决认定,企业对房产绝当后合法权益的维护及公证对于典当企业风险防范和债权保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