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新规倒逼信托公司转型 回归主营业务

发布时间:2010-08-18 点击数:2278

 

此次重启银信合作业务,对银行方面的冲击有限,更多是对信托公司相关业务的规范。因为新规并没有禁止相关的投融资业务,而是强化了对银行的风险管理,以致相应的风险部分转移到了信托公司或者投资者身上

就在银信合作逐渐退出市场之际,近日又传来银监会对银信合作开闸的消息,但其附加的表外转表内条件大大降低了银行对此类业务的热情。816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监会的新规定无疑给信托公司亮起了一盏示意缓行的黄灯

信托

记者了解到,最新下发的《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将之前银信合作业务中的所有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按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同时,信托公司的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事实上,银行之前之所以钟情信托,就是看重其资产可以不计入表内,以便借助它腾出信贷空间。而此次开闸不仅缩减了该业务的发行规模,更要命的是还要将其资产计入表内,这样一来不仅无法腾出信贷空间,反而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数据显示,目前表外的银信合作存量已高达2.8万亿元。有分析师测算,如此庞大的灰色信贷并入表内,可能要吃掉银行1400亿元的资本金。

有分析师指出,此次新规从信托方面开了个口子,要好于一刀切叫停。如果让银行放开去做,后果很难想象,而信托公司恰恰可以被监管部门作为配合政策的调控工具,监管的收放都相对容易,可以起到试验田的作用。

国泰证券分析认为,此次重启银信合作业务,对银行方面的冲击有限,更多是对信托公司相关业务的规范。因为新规并没有禁止相关的投融资业务,而是强化了对银行的风险管理,以致相应的风险部分转移到了信托公司或者投资者身上。

与此同时,银监会在下发新规时也强调,新规厘清了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业务合作中各自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定位,明确受托资产所含风险的归属。记者获悉,此后,监管部门还会出台信托公司的管理办法,甚至会要求提到信托公司对信贷类银信合作业务计提坏账准备。

规模制约

上海某信托公司人士透露,其实新规一公布,他们就开始关注融资类业务余额的问题,虽然新规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计算方式,但其实每家信托公司心里都有本账。

多家大中型信托公司2009年年报显示,在它们管理的信托资产中,融资类业务余额均有数百亿元之多,占比几乎都在30%以上,超过50%的也比比皆是。如果这些融资类业务被归入银信合作业务中,这些公司可能就要收手了。上述信托公司人士透露,按照要求,比例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此项业务,直到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

此外,在开展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信托业务都是开放式的,准确地说,是半开放式的。所谓半开放式,即每一个月、两个月、3个月或半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信托计划没有严格的估值方法,也无法实现每日申购、赎回。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银行和信托来说,此次监管部门的规范不是什么好消息,而且后续的工作也十分复杂。银行方面,大量的存量表外业务回归表内,势必影响中间业务收入和表内指标。而信托方面,盈利能力下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信托净资本管理办法》已经在征求意见,一旦落实,信托公司必将面临业务转型,而且转型难度很大。对信托公司来说,30%的余额比例限定也将使其资产缩减,信托行业不得不将业务重点转向集合信托和银行代销。

主动管理

不过,在智利盈理财网信托分析师詹建功看来,虽然有30%的余额比例控制,但是机构客户的投融资需求依然存在,这些客户可能直接走信托渠道,而不是像以往一样简单地借助信托通道,这样一来,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机会就多了。

相关人士透露,在跟银行合作时,有些信托公司会在合同中约定,将融资类业务的管理责任委托给银行,也就是所谓的被动管理型业务;而有些大型信托公司则不签署此类委托管理的协议,一是因为自身要求的收费高,二是希望练练手,提高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

詹建功表示,近期,很多信托公司正在进行内部讨论,意在加大主动管理业务的拓展力度。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正在积极申请PE(私募股权投资)资格。有些公司之前一直在做信托PE业务,但融资型偏多,今年上半年开始尝试主动管理型的投资业务。记者了解到,近日国投信托召开2010年度年中经营形势分析会特别强调,信托公司下半年将会更注重发展银监会一直鼓励的主动管理业务。

信托业内人士指出,今后信托公司会加快主动管理,注重自主创新,而不是像在此前的银信合作中仅扮演一个平台的角色,而评估、服务等工作都交给其他机构(比如银行)来做。信托行业将有望回归主营业务,项目开发能力突出、集合信托业务强的信托公司在不久的将来会脱颖而出。今后,房地产、证券投资、私募产业基金等可能重新成为信托的主业。

(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