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处理报告交国务院 不让开发商占便宜

发布时间:2008-07-11 点击数:2310
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郭宝平7月8日在京透露,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清理和调查各地小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的报告已上交给国务院,并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其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


  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城市


  建议全国范围内进行普查


  郭宝平是在国土资源部的一次新闻发布会后向记者透露的,他介绍,现在社会上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很关注,前一段时间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部分城市组织了清理与调查。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城市,对土地需求比较紧张的地区,如北京、天津、郑州、济南等地。“当然,这还不是普查,还没有一个系统的数据,但我们在给国务院写的报告中,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做一个小产权房的普查。”


  新建小产权房将严肃查处


  不能让开发商从中占便宜


  郭宝平所说的报告,就是根据这次清理与调查小产权房所形成的,已经上报给了国务院。


  调查报告包括目前小产权房现状和问题,同时国土部也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当然,将来会出台什么政策,还要看国务院的决定。”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表示。


  另据郭宝平介绍,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有三个原则是必须强调的,新发生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历史形成的,要由地方政府妥善处理;第三个原则就是,决不能让开发商在小产权房中占便宜。


  ●小产权房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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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规定部分农民自住房可上市交易


  据《京华时报》6月17日报道 6月16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北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


  意见要求,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解决农民住房和拆迁问题,优先实施整治拆迁。拆迁采取货币安置或自愿选择的方式,需提供的房源纳入市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计划统筹解决。对部分单位采取过渡政策,待时机成熟后再实施整体搬迁。过渡期间,停止审批此类企业所有的建设项目。


  意见提到,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区政府要组织以乡镇、村为单位,对剩余农民自住房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对。在旧村已完成拆迁、农民已完成安置、绿化已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如确实还存有剩余的农民自住房,经核定并明确销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允许已转让给开发企业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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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委联合印发


  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


  有条件地区


  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记者9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提出了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分解到各省(区、市)。


  计划提出,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及以上城市都要根据国务院规定,对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扩大保障范围。2008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50万户(其中实物配租户数40万户),加上以前年度保障户数,累计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将达到350万户。


  计划要求,各地多渠道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重点落实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政策,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并积极挖掘存量住房房源,加强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把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并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土地供应和资金来源政策,确保实现计划目标。(现代金报)